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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新北市地方型SBIR計畫105年度申請開跑,受理日期至105年5月31日止
申請專線(02)2963-1530分機9或點此填寫由專人與您聯繫

為鼓勵新北市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新北市內產業經濟佈局,訂定「新北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加速提升新北市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促進新北市產業發展。

申請資格
1.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設立之公司、商號,且其本公司登記所在地設於新北市者;或登記於新北市之合法工廠。
2.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下列標準之事業:
(1)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資本額在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
(2)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100人者。
【註:須提供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以證明經常僱用員工數。】

補助期程與額度:
1.申請計畫期程:最長10個月,但不得短於6個月,若結案報告未完成者,經計畫辦公室報請新北市政府同意後最長得延長1個月。

2.補助額度:補助款編列原則及額度:編列範包括材料費、研發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人事費、技術引進(關鍵智材)及委託研究費等科目,總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計畫申請總經費50%,且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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