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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1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通過3讀
在立法院躺了6年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於今年終於通過3讀,未來若廠商登載不實,將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可要求廠商停止操作、停工、停業,並限制或停止碳交易,並明訂被要求改善之廠商,改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90天。

對於此法主要是為回應年底於巴黎開立的氣候變遷會議(COP21),此會議目的為訂定出讓各國可以更為確實的減碳措施。台灣政府雖未加入聯合國,且非原京都議定書的規範內,但為回應國際趨勢及避免被邊緣化,所通過之法令是值得國人期待和肯定,惟
於巴黎會後的效應,以及政府的實際執行面上仍有待觀察後續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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