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知識

2023-05-02

側身上下床。 (四)依醫囑決定手術後配戴頸圈(需自費)。 三、手術後注意事項: (一)需配戴頸

(二)依手術部位檢視鬍鬚與頸部皮膚,如毛髮太長應剃薙。 (三)學習深呼吸、咳嗽、圓滾木翻身、側身上下床。 (四)依醫囑決定手術後配戴頸圈(需自費)。 三、手術後注意事項: (一)需配戴頸圈者,配戴期限由主治醫師決定,手術後一般約戴 3 個月。 (二)採前位手術者,手術後採漸進式飲食,先吃冷流飲食,再換軟質飲食、 醫療護腕推薦接著回復正常飲食。 (三)一般傷口會貼美容膠(自費),不用拆線,保持乾燥即可。 (四)傷口引流管留置期間,注意翻身時避免拉扯引流管。 (五)手術後避免頸部過度伸展或搖頭,改變姿勢時需採取頭頸部維持一直 線, 圓滾木翻身方式轉動軀體。


 三 摺疊式盲杖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視障身心障礙證明正 本(新制 ICF 第二類 01))得替代 診斷書。 四 四腳手杖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醫療護腕推薦替代診斷書。 五 拐杖(鋁合金) 付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六 拐杖(不銹鋼) 付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醫療護腕推薦,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七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 台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 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XL 號:頸圍 44~56 公分。 胸頸支架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胸圍 S 號:胸圍 65~80 公分。 M 號:胸圍 70~90 公分。 L 號:胸圍 85~100 公分。 XL 號:胸圍 90~130 公分。 □圍腰(加強型) □圍腰(加強加高型) 尺 寸 :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XXL 號 □XXXL 號 量測肚臍圍。 S 號:肚圍 31 英吋以下。 頸椎壓迫頸圈M 號:肚圍介於 32~34 英吋。 L 號:肚圍介於 35~37 英吋。 XL 號:肚圍介於 38~39 英吋。 XXL 號:肚圍介於 40~43 英吋。 XXXL 號:肚圍介於 44 英吋以上。 透氣型圍腰醫療護膝推薦(單層)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肚臍圍。 M 號:肚圍介於 27~32 英吋。 L 號:肚圍介於 33~36 英吋。 XL 號:肚圍介於 37~40 英吋。 足後跟矽膠墊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減壓區:□中間 □側面 鞋子號碼 S 號:歐規 35-38。 M 號:歐規 39-42。 L 號:歐規 43-46。 XL 號:歐規 47-50。 全足矽膠墊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XXL 號 鞋子號碼 S 號:歐規 37-38。 M 號:歐規 39-40。 L 號:歐規 41-42。 XL 號:歐規 43-44。 XXL 號:歐規 45-46。 伸腕支架 □左 □右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請註明左右側 量測第 2~5 指手掌寬 S 號:








※ 課程推薦對象: 醫師、脊椎矯正器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特教老師、體育老師、運動及健康產業相關人 員,以及對兒童發   |   回上頁   |   題與治療方式 背架可能造成的問題 § 無法改變對正確姿勢的認知 § 容易失去矯正後的效果 § 矯正主要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