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或活動式皆可﹚,座椅應防滑,若為平滑者,座椅前緣應略高於後緣﹙斜率約 1/12﹚。604.3 移位式浴間604.3.1
定義:設有固定座椅,輪椅無法直接進入,使用者必須移位至座之淋浴間。604.3.2 尺寸:淋浴間長度及寬度皆不得小於 90公分,前方之無障礙淨空間不得小於寬
90公分,長 120 公分﹙圖 604.3.2﹚。圖 604.3.2
圖 603.4 36604.3.3 扶手:兩側牆壁應設置水平扶手,其入口對向牆壁之鐵架diy水平扶手長度不得小於
45 公分,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75 公;入口之牆壁近外緣處 2 側及座椅靠牆側,皆應設置垂直扶手,其長度不得小於 60 公分﹙圖
604.3.3﹚。604.3.4 水龍頭位置:設於入口側面牆壁,牆
圖 503.2.1 圖 503.2.2 28504 廁所504.1 淨空間:廁所盥洗室空間內應設置迴轉空間,其直徑不得小於 150 公分﹙圖
504.1﹚。504.2 門:廁所盥洗室空間應採用橫向拉門,出入口之淨寬不得小於 80 公分(圖504.1),且門把距門邊應保持 6 公分,靠之一側並應於距門把
3-5 公分處設置門擋,以防止夾手﹙圖 504.2﹚;門扇得設於牆之內外側。
504.3 鏡子:鏡子之鏡面底端與地板面距離不得大於 90公分,鏡面的高度應在 90 公分以上﹙圖 504.3﹚。圖 504.3掀起式可動扶手圖 504.1 圖
504.2鏡29504.4 求助鈴504.4.1 位置:廁所盥洗室內應設置兩處緊急求助鈴,一處在距離馬桶前緣往
後 15 公分、馬桶座位上 60 公分,另在距地板面高 35 公分範圍內設置一處可供跌倒後使用之求助鈴,且應明確標示,易於操控(圖 504.4)。504.4.2
連接裝置:按鈕應連至服務台或類似空間,若無服務台,應連接至廁所盥洗室外部設置警燈或聲響。505 馬桶及扶手505.1
適用範圍:無障礙廁所設置馬桶及扶手,應符合本節規定。505.2 淨空間:馬桶至少有一側邊之淨空間不得小於 70 公分,扶手如設於側牆
平向扶手上緣與馬桶座面距離為 27 公分﹙圖505.5﹚。505.6 可動扶手:馬桶至少有一側為可固定之掀起式扶手。使用狀態時,扶手外緣與馬桶中心線之距離為
35 公分,扶手高度與對側之扶手高度
相等,扶手長度不得小於馬桶前端且突出部分不得大於 15 公分﹙圖 505.6﹚。506 小便器506.1
位置:一般廁所設有小便器者,應設置無障礙小便器,無障礙小便器應設置於廁所
入口便捷之處。06.2 無障礙空間:小便器前方不得有高差。506.3高度:小便器之突出端距地板面應為 35-38公分。鐵架diy小便器頂部距樓地板面為
100-120 公分﹙圖 506.3﹚。圖 506.3圖 505.6掀起
式可動扶手32506.4 沖水控制:沖水控制可為手動或自動,手動沖水控制應符合 A102.3 及A102.4 節手可觸及範圍之規定。506.5
空間:設置小便器之淨空間,不得小於便器
數=1000÷100=10食材名稱原食譜重? | 回上頁 | 開放式櫃口兩側設有可旋轉之定軸單櫃所組成:其特徵在於內、外雙層式書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