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鋼相關知識

2022-12-05

08;道)至建築物主要出入口,或基地內各幢建築物間設有引導設施之通路,作為無障礙通路


建築線(道路或人行道)至建築物主要出入口,或基地內各幢建築物間設有引導設施之通路,作為無障礙通路之室外通路應符合本點規定。203.2 室外通路設計203.2.1 引導標誌:室外無障礙通路與建築物室外主要通路不同時,必須於室
外主要通路入口處標示無障礙通路之方向。203.2.2 坡度:地面坡度不得大於 1/15;但 202.4 角鋼diy獨棟或連棟之建築物其地面坡度不得大於 1/10,超過者須依 206 節規定設置坡道。且二不同方向之坡道交會處應設置平台,該平臺之坡度不得大於 1/50。203.2.3 淨寬:通路淨寬不得小於 130 公分;但 202.4 獨棟或連棟之建築物其通路淨寬不得小於 90 公分。203.2.4 排水:無遮蓋戶外通路應考慮排水,可往路拱兩邊排水,洩水坡度 1/100 - 2/100

 


 


且該平台之坡度不得大於 1/50﹙圖 206.3.1﹚。206.3.2 中間平台:坡道每高差 75 公分,應設置長度至少 150 公分之平台(圖206.3.1),平台之坡度不得大於 1/50。圖 206.3.1平台 平台每高差 75 公分設一平台 12206.3.3 轉彎平台:角鋼diy坡道向變換處應設置長寬各 150 公分以上之平台,該平台之坡度不得大於 1/50,坡道因轉彎角度不同其平台設置方式亦不同(圖206.3.3.1-圖 206.3.3.3)。206.4 防護設施206.4.1 坡道邊緣防護:高低差大於 20 公分者,未鄰牆壁之一側或兩側應設置不小於高度 5 公分之防護緣,該防護緣在坡道側不得突出於扶手之垂直投影線外﹙圖 206.4.1.1﹚;或設置與地面淨距離不得大於 5 公分之防護桿(板)(圖 206.4.1.2)。圖 206.3.3.1 坡道 90゜轉彎 圖 206.3.3.2 坡道迴轉圖 206.3.3.3 坡道轉彎角大於 90°圖 206.4.1.1 圖 206.4.1.2 13

 



第一章 總則101 依據本規範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之。102 適用範圍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依本規範規定。但經檢附申請書及評估報告或其他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認可者,角鋼diy其設計得不適用本規範一部
或全部之規定。103 一般事項說明103.1 尺寸:本規範中未註明「最大」、「最小」「限定範圍」﹙如 3-5 公分﹚者,所有該項尺寸的誤差不得大於 3%。103.2 圖表:本規範所有圖表,除非特別註者,皆規定之一部份。
104 用語定義104.1 行動不便者:個人身體因先天或後天受損、退化,如肢體障礙、視障、聽障等,導致在使用建築環境時受到限制者。另因暫時性原因導致行動受限者,如孕婦及骨折病患等,為「暫時性行動不便者」。

 






#63845;者使用設施,係指定著於建築物之建築構件,使建築物、空間為行動不ɾ   |   回上頁   |   框體及複數片隔板之組合設計,該圍板一端之途塊系與鄰接之另一圍板之接合孔相互組合,而另一圍板之插舌片係由外向內翻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