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101 依據本規範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之。102
適用範圍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依本規範規定。但經檢附申請書及評估報告或其他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認可者,角鋼diy其設計得不適用本規範一部
或全部之規定。103 一般事項說明103.1 尺寸:本規範中未註明「最大」、「最小」「限定範圍」﹙如 3-5 公分﹚者,所有該項尺寸的誤差不得大於
3%。103.2 圖表:本規範所有圖表,除非特別註者,皆規定之一部份。
104 用語定義104.1
行動不便者:個人身體因先天或後天受損、退化,如肢體障礙、視障、聽障等,導致在使用建築環境時受到限制者。另因暫時性原因導致行動受限者,如孕婦及骨折病患等,為「暫時性行動不便者」。
者,應作 1/2 之斜角處理,高低差在 0.5公分以下者得不受限制(圖 202.2);高差大於 3
公分者,應設置符合本規範之「坡道」、「昇降設備」或「輪椅昇降台」。202.3 地面:通路地面應平整、堅固、防滑。202.4
獨棟或連棟建築物之特別規定202.4.1 適用對象:建築基地內該棟自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住宅單位且僅供住宅使用者。
202.4.2 組成:其地面層無障礙通路,僅須設置室外通路。202.4.3
設有騎樓者:其室外通路得於騎樓與道路邊界至少設置一處坡道,經由騎樓通達各棟出入口。202.4.4 免設置:位於山坡地,或其臨接道路之淹水潛勢高度達 50
公分以上,且地面層須自基地地面提高 50 公分以上者,或角鋼diy地面層設有室內停車位者,或建築基地未達
10 個住宅單位者,得免設置室外通路。圖 202.2
4202.4.5 部分設置:建築基地具 10 個以上、未達 50 個住宅單位者,應至少有1/10 個住宅單位設置室外通路。其計算如有零數者,應再增加 1
個住宅單位設置室外通路。203 室外通路203. 適用範圍
0.5 公分以下者得不受限制。205.2.3 室內出入口:門扇打開時,地面應平順不得設置門檻,且門框間之距離不得小於 90
公分;另折疊門應以推開後,扣除折疊之門扇後之距離不圖 204.2.4
7得小於 80 公分(圖 205.2.3)。205.2.4 操作空間:單扇門側邊應留設適當之操作空間,角鋼diy其操作空間因門扇開啟之式及到達門之方向不同而異,分別標示其所需之操作空間。
圖 205.2.4.1 推拉門操作空間圖 205.2.3折疊門8圖 205.2.4.2 推開門之操作空間 9圖 205.2.4.3 無門扇之開口所需之操作空間圖
205.2.4.4 風除室所需之操作空間 10205.3 驗(收)票口
淨寬不得小於 80 公分,前後地板面應順平,且地板面坡度不得大於 1/50。205.4 門205.4.1
開門方式:不得使用旋轉門,若使用自動門,必須使用水平推拉式
且應設有當門受到物體或人的阻礙時,可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的裝置,此裝置應透過感應到地板面 15~25 公分及 50~75 公分處之障礙物來啟動。205.4.2
門扇:若門扇或牆版為整片透明玻璃,應於地面 120 公分至 150 公分處設置告知標示(圖 205.4.2)。205.4.3 門把:應設置於地板上 75-85
公分處(圖 205.4.3.1),且門把應採用
#63748;,表面不可使用鬆散性質的砂或石礫,高低差不得大於 0.5公分,坡度& | 回上頁 | 門方向 可更改方向 可更改方向毛重/淨重 88/82 公斤 68/62 公斤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