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符合附錄 1 手可及範圍之規定。A205.11 飲水機:建築物內如設置飲水機供公眾使用,應符合 204.2.4 突出物
限制之規定,且其出水口及開關操作高度距地板面應在 80 公分至 100 公分之間,前面及側面之空間符合附錄 1 手可及範圍之規定。
58附錄 3 設施設計指引A301 適用範圍本附錄 3 提供設計者參考。A302 視覺障礙者引導設施A302.1
引導設施藉由覺、語音、邊界線或其他相關設施組成,達到引導視覺障礙
者之功能。導盲磚是藉由觸覺達到引導之功能,並非唯一選擇。A302.2
鐵架diy導盲磚之設置須由定向動訓練師或視障服務專業人員進行需求設計與功能性鋪設,以引導行進設施(條狀)與行進注意設施(點狀)組合搭配。
公分(圖 703.2.1),而輪椅觀眾席位僅可由側面進入者,則空間深度不得小於 150 公分﹙圖 703.2.2﹚。704 配置704.1
引導標誌:觀眾席主要入口處及沿路轉彎處應設置輪椅席位之方向標示。 703.1由前後方進入圖 703.2.1由左右側進入
圖 703.2.2 41704.2 位置:應設於鄰近避難逃生通道、易到達且有無障礙通路可到達之處,若有 3
個以上之輪椅觀眾席位並排時,應可由前後或左右兩側進入該席位(圖704.2)。704.3 視線:輪椅觀眾席位的視線不得受阻礙應和其他區域相同。704.4
陪伴者之座椅:鐵架diy在輪椅觀眾席位鄰近至少應留有一個陪伴者座椅。
704.5 欄杆:座位前地面有高差者應設置欄杆,欄杆高度 75 公分﹙圖704.5﹚。圖 704.2圖 704.5 42第八章 停車空間801
適用範圍建築物依規定應設置無障礙停車位者,應符合本章規定。802 通則無障礙停車位應設於最靠近建築物無障礙出入口或無障礙昇降機之便捷處。803 引導標誌
A203.3.2 出入口尺寸:昇降台由前後方進出之出入口淨寬為 80 公分以上﹙圖 A203.3.2﹚。圖 A203.3.2圖
A203.2圍柵圍柵54A203.3.3 關門時間:昇降台門開啟至關閉所需之時間為 10 秒鐘以上。A203.4 輪椅昇降台尺寸昇降台所需之淨空間為 80
公分×125 公分
﹙圖 A203.4﹚。A203.5 控制按鈕位置控制按鈕之位置必須符合附錄 1 之手可觸及範圍之規定。A204 結帳櫃檯及服務台A204.1
地面:結帳櫃檯及服務台前供輪椅行進或迴轉之空間地面應堅硬平整、防滑,且坡度須在1/50 以下。
A204.2 位置:設於易到達且有無障礙通路可到達之處。A204.3 前方空間:鐵架diy服務台前方空間樓板應無高差,且坡度須在
1/50 以下,其所需之淨空間為直徑 1.5 公尺以上。
A204.4 結帳櫃檯A204.4.1 結帳櫃檯高度:結帳櫃檯高度須為 90 公分以下,結帳櫃檯邊緣突出部份之高度須為 5 公分以下(圖 A204.4.1)。
壁 面 保 留 3-5 公 分 之 間隔 ( 圖207.3.2)。207.3.3 高度 | 回上頁 | 端:梯級突沿的彎曲半徑不得大於 1.3 公分﹙圖 303.2.1﹚,且超出踏板的突沿應將突沿下方作成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