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60公分時,所需最小寬度為 90 公分﹙圖
A102.5.2 平行進入:當凹室的深度大於 40 公時 , 所 需 最 小 寬 度 為 150 公 分 ﹙ 圖A102.5.2﹚。A102.6
膝蓋淨容納空間當輪椅必須進入桌檯或洗面盆下部空間時,所需淨空間為距可靠近之邊緣 20 公分
之範圍內,淨空間所需最小高度為 65 公分、距邊緣 20 至 30 公分處,淨空間之高度由 65 公分逐漸降低為 25 公分﹙圖 A102.6﹚。圖
A102.6圖 A102.5.2 53附錄 2 其他設施
A201 適用範圍本附錄 2 提供設計者參考。A202 基地內路緣坡道:參考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之規定。A203 輪椅昇降台A03.1
高度限制:昇降台上下平台高差不超過 150 公分
A203.2 安全圍柵:昇降台上下平台高差超過 40 公分者,須設置安全圍柵,鐵架diy防止物體於昇降台上升時進入其底部(圖
A203.2)。A203.3 昇降台出入口A203.3.1 昇降台出入口:昇降台出入口處之樓地板面,須與昇降台地板面保持平整,二者間之水平間隙須在 3.2
公分以下。
建築線(道路或人行道)至建築物主要出入口,或基地內各幢建築物間設有引導設施之通路,作為無障礙通路之室外通路應符合本點規定。203.2 室外通路設計203.2.1
引導標誌:室外無障礙通路與建築物室外主要通路不同時,必須於室
外主要通路入口處標示無障礙通路之方向。203.2.2 坡度:地面坡度不得大於 1/15;但 202.4
角鋼diy獨棟或連棟之建築物其地面坡度不得大於
1/10,超過者須依 206 節規定設置坡道。且二不同方向之坡道交會處應設置平台,該平臺之坡度不得大於 1/50。203.2.3 淨寬:通路淨寬不得小於 130
公分;但 202.4 獨棟或連棟之建築物其通路淨寬不得小於 90 公分。203.2.4 排水:無遮蓋戶外通路應考慮排水,可往路拱兩邊排水,洩水坡度 1/100
- 2/100
定或活動式皆可﹚,座椅應防滑,若為平滑者,座椅前緣應略高於後緣﹙斜率約 1/12﹚。604.3 移位式浴間604.3.1
定義:設有固定座椅,輪椅無法直接進入,使用者必須移位至座之淋浴間。604.3.2 尺寸:淋浴間長度及寬度皆不得小於 90公分,前方之無障礙淨空間不得小於寬
90公分,長 120 公分﹙圖 604.3.2﹚。圖 604.3.2
圖 603.4 36604.3.3 扶手:兩側牆壁應設置水平扶手,其入口對向牆壁之鐵架diy水平扶手長度不得小於
45 公分,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75 公;入口之牆壁近外緣處 2 側及座椅靠牆側,皆應設置垂直扶手,其長度不得小於 60 公分﹙圖
604.3.3﹚。604.3.4 水龍頭位置:設於入口側面牆壁,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