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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權益

2015/12/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司法新聞】吵到鄰居/早餐店8點前禁營業

2015.12.1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兔寶寶司法新聞【吵到鄰居/早餐店8點前禁營業 】
【法官判決:住宅區開早餐店,要8點之後營業】

 

新聞來源:聯合報,畫面引用東森新聞。

 

陳姓婦人在住宅區開早餐店,凌晨三點開始進貨、備料,張姓鄰居以被吵到精神衰弱,提告求償並要求關店,桃園地院判決陳婦賠廿萬,
且不得在晚間十點到上午八點營業。

 

引用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348555-%E5%90%B5%E5%88%B0%E9%84%B0%E5%B1%85-%E6%97%A9%E9%A4%90%E5%BA%978%E9%BB%9E%E5%89%8D%E7%A6%81%E7%87%9F%E6%A5%AD

 

兔寶寶律師聯想到,之前有個案子,
當事人樓上每晚敲打地板,
經管理員,大樓主委、總幹事反應均無效,
也報警處理,對方堅決不開門。

 

之後,搞得當事人全家都看精神科(身心科)。

 

沒辦法,只好起訴,
原告有充足蒐證,尤其被告深夜拼命敲打部分。
也提出證據及現場測試(分貝儀器)。
(據了解,有錄影一堆檔案,還拍照新聞顯示時間)

 

被告反嗆:「樓下卡到陰,聽錯了!」

 

法官說:「難以證明!」
(唉…當事人都蒐證這樣了!)

 

最後呢?當事人原告被迫搬家。
(考慮小孩子的心靈及影響)
(被告則持續住在那棟大樓)

 

比對這個桃園地院判決,真的無言。

 

高雄律師公會理事
楊岡儒律師    敬筆

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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