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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消費者保護資訊(155)】補習班惡性倒閉,學員學費未獲服務部分無需付款(各銀行對使用信用卡繳付學費的消費者,辦理爭議款退費;依民法第299條第1項等規定,未獲服務部分無需付款)

 

 

2012.12.26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華爾街補習班倒閉,學員之學費貸款未獲服務部分無需付款

 

華爾街美語短期補習班(下稱華爾街補習班)於本(101)年87日無預警停業,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多次召集主管機關及業者協商後續處理方式,除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督導各銀行對使用信用卡繳付學費的消費者,配合辦理爭議款退費外,並協調與該補習班合作之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信資融公司)及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仲信資融公司),同意依民法第299條第1項之相關規定,先行核算學員已上課節數及繳費情形,未獲服務部分無需付款,如已上課節數超過已繳費用,就不足部分始得對學員催繳款。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消費者購買預付型商品或服務,如果係以信用卡付款交易(含一次繳清及分期付款),當發生預定商品未獲特約商店給付、數量不符或預定服務未獲提供等情形,而符合各信用卡國際組織所訂之爭議帳款扣款申請事由時,消費者得依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1條及第13條規定,暫時停止對銀行支付該筆款項;另發卡機構對已檢附完整證明文件之持卡人,如屬已繳納款項者,發卡機構應按未獲得商品或服務之比例退還款項,屬未繳納款項者,持卡人就未獲得商品或服務之比例則無須再繳納。本件華爾街補習班已經教育部函請地方政府撤銷其立案登記,如以「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3條規定主張爭議帳款學員,可由銀行退還殘餘價值

 

 

 

行政院消保處進一步表示,消費者如係與該補習班合作之遠信資融公司及仲信資融公司融資貸款者,經該處多次邀集經濟部、融資公司開會協調,2家資融公司均同意依民法第299條第1項之相關規定,先核算學員已上課節數及已繳費用後,仍有不足部分始對學員催繳款,亦即未獲服務部分無需付款,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若消費者對於銀行爭議帳款扣款情形及資融公司結算之剩餘款有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網址:http://www.cpc.ey.gov.tw/News_Content.aspx?n=3840722B002ADEAB&s=E5EF1753056523BE

 

最後紀錄日期: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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