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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狀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訴狀範例(124):民事聲請假處分狀(對不動產聲請假處分)


 

2012.3.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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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訴狀分類索引:【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及教學)總目錄分類

 

【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訴狀範例總說明

 

(訴狀資料來源為司法院,並由楊岡儒律師予以『簡化格式與編輯』。)

 

(兔寶寶律師註:另外,司法院之訴狀格式或內容,細部上若有必要會稍作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註:原始訴狀範例之內容,請參閱下述網址】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1-083.doc

 

最後紀錄日期:2012.3.1

 

 

 

【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聲請假處分狀(對不動產聲請假處分)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第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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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兔寶寶(訴狀範例)民事聲請假處分狀

 

案號:

 

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元

 

聲請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即債權人)   (住址)

 

債務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為聲請假處分事:

 

一、請求事項

 

()債務人就其所有坐落於……之不動產,除移轉所有權(或設定扺押權)與聲請人外,不得為讓與、設定抵押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

 

()聲請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二、假處分之原因

 

債務人於民國○○年○月○日,將其所有前述不動產,出賣與聲請人,價款新臺幣○○○元,業經如數付清,並約定於○○年○月○日前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未料債務人不但未依約履行所有權移轉登記義務,且打算另行出售或設定他項權利與第三人。為此聲請人依據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已提起(或擬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債務人就上述不動產為移轉登記(提起本案訴訟者請載明案號)。因債務人有將該不動產的所有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行為)情形,致請求標的現狀變更,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

 

 

 

為保全強制執行,聲請人提出……以釋明上述事實,如認釋明仍有所不足,並願提供擔保,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32條規定,聲請貴院裁定如請求事項所示。

 

此致

 

○○○○○○法院 公鑒

 

【證據明細】

 

證物一:

 

證物二: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聲請人   ○○○(簽名蓋章)

 

 

 

2012.1.10起補註:目前兔寶寶律師新買的電腦,用的是正版WIN7,雖然一再調整「訴狀範例」的格式跟編排(原文跟貼文草稿都顯示正常排版),然而部落格貼文仍然多多少少會跳行,請大家多多原諒!Orz…也請大家多體諒兔寶寶律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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