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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生活法律】澳洲1129簽證相關問題(Consent to grant an Australian visa to a child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2014.5.7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問題】澳洲1129簽證相關問題(Consent to grant an Australian visa to a child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這應該是澳洲簽證1229表格程序的問題,建議找澳大利亞簽證服務處詢問比較好。以下是一些資料,請您參考。

若以兔寶寶律師處理的經驗來看,基本上有兩個處理流程。
1.審酌監護權之歸屬。仍然可以提出申請。
2.實務上未成年人(澳洲法定年齡,則目前要等待其年滿18歲)
(我國目前為20歲成年)。

祝福平安、健康幸福
富貴吉祥與順心如意

帝謙-兔寶寶律師  敬筆
2014.5.7

資料:
Consent to grant an Australian visa
to a child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網址:http://www.immi.gov.au/allforms/pdf/1229.pdf


未滿十八歲之申請人須提供戶籍謄本正本以及父母親(或監護人)護照正本及影本(只提供影本者,影本須公證)。若父母親無護照,則須填寫1229 表格且表格須公證;或者父母親親臨本處填寫1229表格。

11073台北市松高路9-11號27樓(統一國際大樓)
immigration.taipei@dfat.gov.au

週一至週五   上午九點至十二點
(例假日休)
請注意:部分簽證申請案件須事先預約,請參考下列預約送件之相關規定(請參閱網站說明)

電話諮詢
(886) 2 8725 4250
週一至週五 上午9:30-12:30及下1:30-4:00

至本處諮詢
週一至週五 上午9-12點 或經預約之時間

有關查詢
澳大利亞移民和邊境保衛部(DIBP) 的網站: http://www.immi.gov.au
電子郵箱: immigration.hongkong@dfat.gov.au
電話: +852 2585 4139
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
上午9:00-11:00 下午1:30-3:30
傳真: +852 2585 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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