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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6【高雄-帝謙法律事務所/最新消息(本所)】本所所長2020/9/26楊岡儒律師接受蘋果日報頭版專訪
內容 對於租霸(惡房客)亂丟垃圾或堆放廢棄物之行為,律師楊岡儒表示,如因廢棄物或垃圾傾倒,造成嚴重汙染或損害導致「不堪使用」,房東可依法提出毀損告訴,另依《廢棄物清理法》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如將廢棄物等清除後不影響房屋或土地使用則不構成毀損罪,但房東仍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常見租霸蟑螂犯行
情形 租客可能下場
房屋出租給房客,房客搬走時留下滿地垃圾 依《租賃專法》房客需負擔處理費用,且得由押金扣除,不足時出租人得請求承租人給付。
若遺留垃圾情形已導致房屋不堪使用,房客另構成《刑法》毀損罪。
廠房出租給公司行號或個人,卻被濫倒廢棄物 1.可要求租客依《廢棄物清理法》予以清除。
2.濫倒或堆積廢棄物之情形,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租客另需負刑法毀損罪及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承租或占用廢棄魚塭等空地濫倒廢棄物 1.依《廢棄物清理法》濫倒或堆積廢棄物之情形,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可處6000至300萬元之罰鍰,並須回復原狀。造成出租人之損害,另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 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表者: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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