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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錄 一第十三項、十五 項 備 註 ) 始得申 請。 五、榮民醫療體系得以 醫 療 輔 具 處 方 單 (正本 )替代診斷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六、醫療護腕推薦每人每年依實際需 要,最多以申請二 項為原則。 七、專案申請特製輪椅 者,需檢附由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 別醫師開立之診斷 書(診斷書內需敘 明申請特製輪椅; 申請人居住縣市, 如無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之上開四項科 別醫師,得檢附當 地公立醫院或衛生 所 醫 師 出 具 診 斷 書。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服務項目、診 療科別以中央健保 署公告健保特約醫 事機構查詢資料為 原則),並附特製輪 椅評估表 (格式如 附錄四) 。 八、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註記: 一.榮民臨櫃申辦醫療輔具,如未攜帶榮民證(義士證),得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 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榮民資料交予榮民簽名。若非榮民本 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服處暨社區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 相關資料備查。 二.由各榮服處、榮家進行輔具申請之管控、查核,並依規定辦理結報(提供現金補助部分)。


背型:( )A.正常 ( )B.駝背 ( )C.其他 測量: 1. 公分,(乳下胸圍) 2. 公分,(腸骨圍) 3. 公分,(臀圍) 4. 公分,(薦椎骨末端至 肩胛骨脊長度) 身高 公分,體重 公斤 □騎士背架(Knight Brace) 背型:( )A.正常 ( )B.駝背 ( )C.其他 測量: 1. 公分,(乳下胸圍) 2. 公分,(腸骨圍) 3. 公分,(臀圍) 4. 公分,(薦椎骨末端至 肩胛骨下緣長度) 身高 公分,體重 公斤 輔 具 種 類 量 測 參 考 值 四柱式頸支架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頸圍 S 號:頸圍 26~30 公分。 M 號:頸圍 28~36 公分。 L 號:頸圍 34~44 公分。 XL 號:頸圍 44~56 公分。 脊椎側彎矯正背架胸頸支架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胸圍 S 號:胸圍 65~80 公分。 M 號:胸圍 70~90 公分。 L 號:胸圍 85~100 公分。 XL 號:胸圍 90~130 公分。 □圍腰(加強型) □圍腰(加強加高型) 尺 寸 :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XXL 號 □XXXL 號 量測肚臍圍。 S 號:肚圍 31 英吋以下。 M 號:肚圍介於 32~34 英吋。 L 號:肚圍介於 35~37 英吋。 XL 號:肚圍介於 38~39 英吋。 XXL 號:肚圍介於 40~43 英吋。 XXXL 號:肚圍介於 44 英吋以上。 透氣型圍腰(單層)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肚臍圍。 M 號:肚圍介於 27~32 英吋。 L 號:肚圍介於 33~36 英吋。 XL 號:肚圍介於 37~40 英吋。 足後跟矽膠墊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減壓區:□中間 □側面 鞋子號碼 S 號:歐規 35-38。


§需透過適當的活動來促進椎間盤代謝 曲線回復運動 §每晚睡前在床上靜躺 20 分鐘 §可用毛巾捲捲成 20 公分及 15 公分 § 20 公分厚毛巾捲放在肚臍正 下方 § 15 公分厚毛巾捲放在肩膀上 方,頸椎下方的位置 該用力?還是該放鬆? 脊椎保健運動 - 肌力強化運動 § 腹直肌 § 身體前彎 § 腹外斜肌 § 身體前彎及旋轉 § 腹內斜肌 § 身體前彎及旋轉 § 關節炎護膝腹橫肌 § 將腹部向內收縮 § 為核心肌群中最主要的穩定肌肉 § 為最深層之腹肌 § 為人體最天然之束衣 § 與脊椎後側的背肌透過筋膜相連 § 可保護脊椎並防止脊椎受到傷害 放掉不好力量的好處 § 體態變好 § 肌肉負擔變小,身體比較輕鬆 § 緊繃感覺消失 § 酸痛減少 § 進行活動下 § 容易進行脊柱延伸 § 可改善側彎度數 § 維持好的姿勢也能愈持久 § 拉筋及活動身體時動作幅度會增加 肌耐力不足有關係嗎? § 健身房教練 v.s. 幼兒或孩童 § 體態平衡和遠離疼痛? § 組織柔軟有彈性








之 多重障礙證明者。 (6)經 ICF 鑑定具有肢體、平衡機 能障礙、失智症 (檢附申請、 鑑定相關文件影本),並經   |   回上頁   |   格者,應檢附榮民證(義士證)正反面影本,並備齊載有申 請醫療輔具項目之診斷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向各該機構申請;申請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