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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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師制簡評:
兔寶寶律師認為:基本上「家庭醫師制」之制度立意良善,
且可以有效落實「分級醫療」及「醫療資源之妥善分配」。
然而,就程序面向上,參與制度之醫師或診所,
反而涉及相對繁瑣之程序書表制度,
或許就台灣目前醫療現況而言,由於就診便利,
兼以民眾慣於至「醫療中心」就診之習慣,
換言之,「家庭醫師制」於我國是否會造成過度醫療成本之問題,
審酌目前現況(包含:參與醫師之負擔、民眾就診習慣)
也是我們應該深思及檢討的。
至於二代健保施行後,就醫療政策上有強化家庭醫師制之傾向,
其立意仍在於落實92年以來之「社區內診所」與「合作醫院」之醫療網系,
然而是否能確實改變國人就診之習慣,仍有待商榷。
以上一點點看法,希望提供大家參考。
祝福大家安好與順心如意
楊岡儒律師敬筆
2013.1.21.AM.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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