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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法律新聞】法務部:個資法與民眾知的權利之平衡


 

2012.10.26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法部:個資法與知的權利取平衡

 

法務部次長陳守煌今天說(20121015),個資法與民眾知的權利之間要取得平衡,但涉公共利益的案件,依個案認定,可公開資訊。陳守煌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101日上路後,法務部上週召開會議,與檢察司、法律司及各地檢署討論因應個資法上路後,資訊公開的相關問題

 

 

 

陳守煌說,案件在偵查中、尚未進入審判程序時,有「無罪推定原則」的保護,但是完全不提供書類給媒體或是將姓名完全隱匿,是不適當的,且依個案認定,合乎公共利益的案件資訊可公開,因為民眾有知的權利。

 

 

 

陳守煌說,要在個資法與民眾知的權利之間,取得平衡。檢察司會調查各地檢署的作法,若各地檢署作法差異太大時,會檢討。台北、士林、新竹等地檢署原本提供日前偵結的書類供媒體參考,但現在改為不提供。北檢發言人黃謀信指出,依照108日因應個資法施行會議決議,提供給媒體的新聞資料,都會作去識別化的遮掩

 

 

 

板橋地檢署發言人李海龍表示,媒體依公告申請調閱的書類,當事人的姓名、地址、身分證、車號、電話號碼及帳戶會作部分遮掩,例如姓名部分,通常遮掩名字的第一個字,若遇到重大案件偵結,將比照並主動提供新聞資料。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顏迺偉則說,媒體依照公告調取書類,檢方將涉及個資的部分遮掩,再作成新聞資料提供媒體參考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網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E6%B3%95%E9%83%A8-%E5%80%8B%E8%B3%87%E6%B3%95%E8%88%87%E7%9F%A5%E7%9A%84%E6%AC%8A%E5%88%A9%E5%8F%96%E5%B9%B3%E8%A1%A1-111615093.html

 

最後紀錄日期:201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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