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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消費者保護資訊(98)】2011行政院消保會抽查學校營養午餐食材(肉品及蔬果)結果出爐!


 

2011.11.3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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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行政院消保會抽查學校營養午餐食材(肉品及蔬果)結果出爐!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會)日前針對學校營養午餐食材供應商或團膳公司隨機抽樣營養午餐食材(肉品及蔬果)進行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檢驗,檢驗結果發現,生鮮肉品全數合格,但有4件肉製加工品檢驗出依法不得檢出之氯黴素、恩氟沙星或氟甲磺氯黴素動物用藥殘留6件蔬菜檢驗出農藥殘留,不合格率為17.5%(不合格名單如附表1。行政院消保會除已立即採行必要措施,請地方教育局通知相關學校要求供應商停止供應該項肉品及蔬菜外,並請衛生局追查不合格食材來源,以確保學童的安全。

 

 

 

行政院消保會前於本(100)年3-4月間針對國民小學自設廚房學校自辦營養午餐肉品食材動物用藥殘留進行抽驗,有6件檢驗出依法不得檢出之動物用藥殘留。行政院院長甚為重視,乃於行政院第3247次會議院長決議,指示消保會應再加強抽驗,行政院消保會爰於本年9月間100學年度開學後再指派消保官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營養師、衛生局稽查人員至北、中、南及東部地區,至學校營養午餐食材供應商或團膳公司隨機抽樣營養午餐食材共57件【肉類食材(含加工製品)37件(豬肉類24件、雞肉類13件)、蔬果20件】,委請檢驗公司就動物用藥、農藥殘留進行檢測;同時進行業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聯合稽查(稽查結果表如附表2

 

 

 

行政院消保會表示於檢驗結果出爐後,隨即召開會議請行政院衛生署確認檢驗之結果無誤,旋即請教育部督導學校針對本次抽驗不合格食材之供應商應依法令及契約審慎處理,並請相關縣(市)衛生局追查肉品來源,對不合格廠商依法查處;另外,請農委會對生產檢驗不合格肉品及蔬菜之養畜戶、農戶積極進行使用動物用藥及農藥之宣導教育事宜,以進行源頭管理。同時為學生食之安全,也請教育部、農委會及衛生署研議關於本次抽驗不合格食材之供應商、肉製加工品製造商及農戶之具體策進措施。

 

 

 

(附件請至消保會該網址下載)

 

相關附件 1-新聞稿-營養午餐檢測.doc

 

相關附件校園食材供應商之營養午餐食材抽測彙整(A4)(北到南).xls

 

相關附件稽查結果彙整(不合格).xls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網址:http://www.cpc.gov.tw/detail.asp?id=1945

 

最後紀錄日期:20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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