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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法律新聞】102年1月1日起,低頭族、(無照駕駛、初次領駕照且未滿2年、職業駕駛人開車時)酒測值超過0.15毫克皆依法開罰


 

2012.12.14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元旦起酒測值下修低頭族開罰

 

2013年元旦交通新措施,北市交通大隊今天表示,11日起,汽、機車駕駛人當低頭族,酒測值超過0.15毫克皆依法開罰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自明年11日起,增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開始執行,若行車時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等,屬違規行為,分別處汽、機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及1000元罰鍰

 

 

 

交通大隊指出,另增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無駕、初次領駕照且未滿2職業駕駛人開車時,飲用酒類或類似物後,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不得開車,並將依規定舉發。

 

 

 

交通大隊表示,相關新規定,將於明年11日起實施,由於在跨年隔天進行,民眾前往歡度跨年夜時,也應注意新規定,避免違法又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

 

 

 

北市警局呼籲,民眾切勿存有「喝一點不會超標」的投機心理,更不要以身試法,如有飲酒需求,可落實指定駕駛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返家。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E5%85%83%E6%97%A6%E8%B5%B7-%E9%85%92%E6%B8%AC%E5%80%BC%E4%B8%8B%E4%BF%AE%E4%BD%8E%E9%A0%AD%E6%97%8F%E9%96%8B%E7%BD%B0-055217042.html

 

最後記錄日期: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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