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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專欄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刑事法專欄(53)】刑訴之相牽連之犯罪,非指有方法與結果之牽連關係


 

 


 

2010.3.16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選編)

 

最高法院判例:83年台抗字第270

 

    旨: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項所謂「相牽連之犯罪」,係指同法第七條所列之相牽連之案件,且必為可以獨立之新訴,並非指有方法與結果之牽連關係者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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