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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新聞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兔寶寶醫療新聞(60)-1】網路討論:衛生署研擬收取:婦產科醫師,超時醫師服務費:『該收?不該收?』


 

 

 

2013.3.11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原標題:超時醫師服務費該收?不該收?

 

 

 

醫界有所謂的「五大皆空」,意指「內外婦兒與急診」等五科的醫師人力荒;而其中又以婦產科最嚴重,因接生工作「日夜不分、全年無休」且擔負責任無限大,讓願意從事接生工作的婦產科醫師愈來愈少。當前,衛生署研擬收取「超時醫師服務費」,身為孕婦的妳對這議題有感嗎?

 

 

 

為了不讓產科醫師的人力繼續流失,也希望能有新血加入,衛生署傾向同意讓非上班、非值班、午夜12時過後凌晨趕回醫院接生的醫師收取「超時醫師服務費」,但一切仍在研擬中。「媽媽寶寶懷孕生活網」於2013129日~217日進行網友問卷調查,了解大家的想法。根據1,680位會員有效回覆的調查統計,得到以下結果:

 

 

 

1.您知道:並沒有「由哪一位醫師產檢就要負責接生工作」的明文規定嗎?

 

知道 61%

 

不知道 39%

 

 

 

2.如果您生產的時間是在「非上班工作時間」,您願意由醫院的值班醫師負責接生嗎?

 

願意 35%

 

不願意 65%

 

 

 

3.如果您在「非上班工作時間」生產,仍希望由產檢醫師負責接生,您願意另外支付合理之「超時醫師服務費」嗎?

 

願意 60%

 

不願意 40%

 

 

 

4.日前衛生署提出「讓非值班、午夜過後趕回醫院接生的婦產科醫師,可收取『超時醫師服務費』」,您贊成嗎?

 

贊成 63%

 

不贊成 37%

 

 

 

 

 

 

 

指定醫師費」與「超時醫師服務費」的差異

 

 

 

過去,曾有所謂的「指定醫師費」;如今,則有「超時醫師服務費」,兩者都需要由產婦額外負擔的費用有何差異?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婦產科醫師解釋,「指定醫師費」有如一個「專案」,被產婦指定的醫師必須在任何時間下全程處理所有生產事宜;「超時醫師服務費」則像是「加班費」,主要考量在醫師下班後,自然產的產婦來院待產,負責接生的醫師就得開始待命,直到生產為止,但不論每個CASE讓接生醫師耗時多久,都在健保定額給付下,有著一樣的結果,為了彌補接生醫師在產婦待產時付出的心力,衛生署研擬向產婦收取「超時醫師服務費」。

 

 

 

從臨床醫師觀點來看,若能在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下,制定合理的收費制度,不失為對產科醫師的具體鼓勵。但他強調,「除了下班後及半夜接生的超時工作外,應要看整個待產的時間長短」,避免又淪為「不同工同酬」的問題。

 

 

 

繼續閱讀:【兔寶寶醫療新聞(60)-2】網路討論:衛生署研擬收取:婦產科醫師,超時醫師服務費:『該收?不該收?』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E8%B6%85%E6%99%82%E9%86%AB%E5%B8%AB%E6%9C%8D%E5%8B%99%E8%B2%BB-%E8%A9%B2%E6%94%B6-%E4%B8%8D%E8%A9%B2%E6%94%B6-070624021.html

 

最後紀錄日期:2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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