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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消費者保護資訊 (14)】國際觀光飯店生菜農藥殘留檢測報告

2010.01.18     高雄律師-楊岡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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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際觀光飯店生菜農藥殘留檢測報告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會)日前會同各縣市衛生局及縣市政府消保官,就生菜農藥殘留問題,於全國北中南東地區15家著名的國際觀光飯店抽檢45件生菜樣本,委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藥物毒物試驗所檢測,檢查結果計有2件生菜(石蓮花)之農藥殘留不合格,不合格率為4.4%

 

有關本次查核結果如下:

 

一、台北市:美麗信花園酒店,計檢驗碗豆苗、石蓮花及青花苗等3件,其中石蓮花不合格(亞滅培0.28PPM);其餘六福皇宮、晶華酒店、西華飯店、遠東國際大飯店、君悅大飯店等5家飯店,計檢驗15件生菜皆合格。

 

二、高雄市:高雄國賓大飯店,計檢驗蘿美心、紅蘿蔔絲及石蓮花等3件,其中石蓮花不合格(亞滅培0.04PPM);其餘寒軒國際大飯店、漢來大飯店、高雄福華大飯店等3家飯店,計檢驗9件生菜皆合格。

 

三、台中市:全國大飯店、日華金典酒店及長榮桂冠酒店等3家飯店,計檢驗9件生菜皆合格。

 

四、花蓮縣:花蓮美崙大飯店及遠雄悅來大飯店等2家飯店,計檢驗6件生菜皆合格。。

 

針對上開不合格之生菜(石蓮花),主關機關衛生局人員皆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等規定要求業者將該批不合格生菜下架,並追查上游供應商。

 

以上農藥殘留檢驗不合格之生菜(石蓮花)樣品,係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可依同法第29條規定予以沒入銷毀,且依同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其製造、販賣或輸入、輸出,並依同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針對此次檢驗結果,行政院消保會建請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加強市售生菜(尤其石蓮花)之農藥殘留及衛生指標之檢驗;並請行政院農委會就石蓮花之農藥殘留問題進行源頭管理及用藥輔導。同時本案之相關主管機關務必深入調查以釐清違法殘留農藥之原因,並督促業者改善,以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網址:http://www.cpc.gov.tw/detail.asp?id=1384

 

 

 

最後紀錄日期:2010.01.18

 

 

 

後記:呼呼~~還好我當法律總顧問之國際觀光飯店檢測是合格的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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